WFU

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「洗腦」心得

這是一篇真人真事
是X JAPAN主唱TOSHI的經歷,由他的律師代筆寫出


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

車禍調解

今天陪老婆去調解半年多前發生的擦撞
當下沒報警(錯誤1)
我方是汽車受損,對方是手腳擦傷
車禍當時老婆立即將對方送至附近診所就診
所以破壞了現場(錯誤2)
事後想以保險負擔對方醫藥費,隔天才備案
當時也將保險業務員的聯絡方式留給對方

到了前兩週對方口口聲聲說我們沒誠意
提告過失傷害
我單純的想我方肇責三成
要是真的打官司對方也討不到便宜
但是阿爸一聽馬上說賠多賠少是一回事
對方有受傷(小編:即使是將右手小指的指~~甲打斷也算受傷喔),真的成案過失傷害一定成立
老婆一定會背上一個前科
所以極力勸我們能和解